小松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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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“小松”商标异议裁定((2012)商标第27586号)”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4月27日在其官网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结果,进口汽车零部件网报道小松集团(即小松制造有限公司)属于第七类商品(土方机械设备;工程机械设备上的注册商标——“小松”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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