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去年共享汽车投诉146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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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,去年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了146起共用车消费者投诉,反映共用车押金难以退还。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共享汽车服务。缴纳保证金后,共用汽车不使用或很少使用时,必须及时向企业申请退还保证金。
当共享自行车填满空怀特最后一英里时,许多问题出现了,例如退还押金困难,随意停车等等。共享汽车和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轨迹和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。根据市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,共乘汽车的押金一般为500-1500元/人,押金退还期限为7-20个工作日不等。大多数企业尚未对保证金进行第三方监管。由于存款可以为很多消费者重复收取,金额巨大,提取时间长,又没有第三方监管,一旦企业管理不善,会对存款安全造成很大隐患。
对于新兴的共享汽车,消费者倾向于早期采用者。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,选择知名的正规共享汽车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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